电子烟行业告别无序发展状态市场有望加速洗牌(组图)

2022-05-25 09:35:24

从年底到年底,相关部门针对电子烟展开了一系列强力监管和组合拳。 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17日。此前电子烟OEM,国家烟草专卖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子烟国家标准,已于11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于11月10日公布实施,强调“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可以预见,随着围绕电子烟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未来电子烟行业将告别无序发展,市场有望加速洗牌。

监管收紧有望终结行业乱象

在电子烟行业快速扩张的这些年里,如何定义电子烟和香烟一直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这导致了电子烟的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了很多问题。一是一些企业在销售产品时,经常以“健康无害”、“帮助戒烟”作为宣传口号,而代言却没有科学依据;二是部分产品还存在尼古丁含量不明确、添加成分不明等问题,烟油泄漏等问题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了诸多潜在威胁;第三,电子烟在销售端不受控制,电商平台和线下门店随处可见,一些口味新颖的产品也吸引了不少人。未成年人购买尝鲜,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伤害。

通过近期发布的一系列电子烟政策可以看出,电子烟已经有了非常详细的监管要求。

首先明确电子烟的定义。 《管理办法》提出,电子烟是指产生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气雾剂供人吸食的电子传递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与烟弹、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不打算释放尼古丁的类电子烟产品不应贴上电子烟标签,并应在包装上清楚标明“本产品不含尼古丁(尼古丁)”或“本产品不打算释放尼古丁”尼古丁(尼古丁(nicotine)。尼古丁)”,也明确了电子烟产品应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电子烟OEM,其中包括电子烟​​、雾化器、电子烟液、电子烟装置、电子烟组件、烟弹、雾化器、雾化器添加剂、电子烟卷烟材料、电子烟排放物、排放物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二是加强对电子烟生产、销售、进出口的监管。 《管理办法》要求,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控股企业、电子烟尼古丁生产企业,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烟草垄断生产企业必须获得批准。许可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或者变更许可范围;设立外商投资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控股企业、电子烟尼古丁生产企业 企业应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立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强调,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科学校、幼儿园不得开设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禁止销售电子烟产品。同时,禁止使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产品,进一步限制了电子烟的销售渠道。

此外,不具备销售资格的线上渠道也禁止销售电子烟产品。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刘培峰日前在一次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全面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规范电子烟行为。香烟广告严格按照烟草广告相关规定执行。电商平台应全面关闭网上电子烟店,下架电子烟产品。鄂夏军注意到,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无法搜索到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oem怎么跑单_电子烟OEM_wismec电子烟oem

目前在淘宝App搜索“电子烟”,相关销售界面未显示

除相关政策发布外,12月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开通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信息、电子烟生产(含代工企业)、品牌商、经销等信息渠道企业(含进口代理)和电子烟零售店四类经营主体均需在12月6日至21日期间申报,表明已启动电子烟产业链各环节监管,后续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也将更加规范。

调整期已至,行业或迎来加速洗牌

刘培峰表示,为保护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进行修改。自《垄断法实施条例》决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至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正式出台实施,将设置一定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电子烟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子烟生产、零售许可证和产品注册申请,以及市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暂不受理新的电子烟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不核发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同时,现阶段禁止各类投资者投资设立新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新建、扩建生产能力,暂不得开设新的电子烟零售网点和推出新产品,暂停新的电子烟生产经营单位。电子烟进口。

根据公司数据,2011年以来,电子烟相关企业逐年增长,2019年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其中,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注册相关企业2021 年。0.820,000,2.250,000,6.380,000。上述要求公布后,电子烟行业新玩家的入口已经关闭,这意味着行业即将结束残酷扩张期,进入调整期。

未来随着相关政策的实施,电子烟的生产和销售有望得到有效规范。 《管理办法》提到,取得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和电子烟尼古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金、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技术设备条件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获准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的零售商,应具备与其住所无关的适当资金、固定营业地点等要求,这意味着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制造商和零售商将被被市场淘汰。

同时,电子烟将被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平台进行管理。 《管理办法》强调,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电子烟全链条上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应当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依法取得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电子烟生产企业和拥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品牌控股企业只能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向电子烟批发企业销售电子烟产品。

以上政策有利于促进电子烟行业健康发展,但未来电子烟市场能否继续保持高利润增长还有待观察。考虑到烟草本身有害健康,国家采取垄断和高额消费税来遏制烟草消费。现阶段,电子烟企业的税负远低于传统卷烟企业。电子烟被纳入《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后,税收政策如何制定,将极大影响电子烟相关企业未来的增长空间。对此,刘培峰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电子烟税收政策。从这个角度来看,电子烟的政策靴还远未完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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