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打着“烟草替代品”旗号健康危害同样不可忽视

2021-12-18 09:44:27

3月22日,工信部印发《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公众咨询》,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实施参照《实施条例》中有关卷烟的规定。消息一出,在烟草行业股市引起轩然大波。美国电子烟概念股五芯科技(NYSE:RLX)暴跌,北京时间3月23日收盘大跌47.84%。港股方面,电子雾化设备代工龙头斯茂国际(06969.HK)跌32%,香料生产企业中国博通(03318))跌32%。

尼古丁、甲醛含量超标的电子烟市场一片混乱

烟草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合法成瘾之一。成瘾意味着高用户粘性和高复购率,这意味着利润。电子烟打着“烟草替代品”的旗号,正试图在巨大的市场中分一杯羹。由于行业门槛低、投资少,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吸引了众多企业进入市场。

数据显示,中国电子烟企业从2013年的45457家迅速增长到2020年的168452家。截至2021年2月4日,中国剩余电子烟企业总数为174399家。从增速来看,中国电子烟企业数量增速正在加快,2020年增速将高达30.27%。

电子烟的主要推广点在于健康环保,比如帮助戒烟。数据显示,“可以减轻对尼古丁的依赖”、“口味多样”和“可以降低戒烟反应”是吸引消费者使用电子烟产品的主要原因。三者分别占55%、46%和38%。%。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电子烟品牌在宣传产品时往往会突出电子烟在健康和环保方面的功能,电子烟商家也可以突出产品的口味特点,使其成为产品畅销观点。

然而,这种情况并非如此。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地格网创始人于德曾表示,电子烟市场一片混乱,健康危害不容忽视。作为传统烟草的替代品,电子烟仍然含有有害成分。电子烟的制造相对简单,投资10万以上即可生产。有的厂家为了吸引未成年人,在其中加入薄荷、茶等口味。对人体的长期危害没有可靠的临床结果。目前电子烟行业的发展非常混乱。2019年,中国设立了8000多家相关公司,并没有非常严格的标准和法律规定。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树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烟液中的甘油和丙二醇受热会产生甲醛、乙醛等化合物,对呼吸系统造成不良刺激。“虽然没有焦油,但当电子烟液中加入新的化学物质时,就会出现新的风险。”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吴义群也表示,“电子烟二手烟释放的镍、铬等重金属含量甚至高于二手烟的含量。传统卷烟产生的烟雾甚至更高。” 此外,劣质电子烟和山寨电子烟也纷纷进入市场。这些产品尼古丁含量过高,甲醛含量超标,苯系溶剂超标,甚至爆炸。.

面对行业乱象,监管刻不容缓。工信部在《意见征求稿》中表示,按照《实施条例》中卷烟相关规定实施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将大大提高电子烟监管的有效性,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问题。烟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税收或成进一步监管方向

工信部在《意见稿》形成过程中肯定了烟草行业对国家财政收入的保障作用,这不免让人怀疑电子烟税收是否会成为进一步的监管方向。

资料显示,我国现行的卷烟消费税是从价税和从量税相结合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电子烟厂家,在生产过程中,A类卷烟的税率为56%,税率为0.003元/支;B类卷烟税率为36%,税率为0.003元/支;批发 链接税率11%,另加0.005元/件。此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烟草作为商品销售,税率为16%。据烟草行业相关人士介绍,如果按照国家对烟草的相关规定纳税,电子烟的价格将远高于传统香烟。

据网经电商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类电商分析师陈立腾介绍,电子烟目前只对普通消费品征税电子烟厂家,税率带来的负担较低。未来电子烟一旦归类为烟草,税费将大幅增加,对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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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创造的所谓收入,或者说创新,其实就是在和传统烟草竞争的过程中,税费有优势。” 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特约研究员董以智说。这种局面不会持续太久,电子烟肯定会被纳入整个国家的税收体系。

电子烟或被纳入中国烟草专卖体系,引发行业洗牌

如果电子烟被烟草垄断,将会淘汰大量企业。董以智认为,“但从中长期来看,我认为是中性的,因为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监管,这实际上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电子烟很有可能被纳入中国烟草的垄断体系。当然,不仅仅是中间的,可能还有其他的许可进入这个销售许可证。当然,这个过程可能非常悲惨,标准门槛非常高。”

一位电子烟代理商表示,如果电子烟需要烟草零售许可证,将淘汰大量电子烟零售商。

记者在工信部的公开声明中发现,并未涉及该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以及最终留给电子产品产销各环节整改的时间框架。 - 香烟或申请许可证。不过,不难看出,电子烟行业即将面临中国诞生以来最强大的监管。

异山之石:世界各国如何监管新烟草产品

随着新型烟草制品渗透率和普及率的逐步提高,世界各国相继出台新型烟草制品政策,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措施也逐渐明朗。目前各国政府对蒸汽式电子烟的政策主要根据是否含有尼古丁及其用途分为三类:一般消费品、医药品和烟草制品。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了全面详细的监管政策,对va电子烟的监管极为严格。禁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向液体中添加尼古丁。含尼古丁的蒸汽型电子烟的进口、销售、制造、广告等,需要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目前,日本市场上还没有获得批准的产品。含有尼古丁蒸气的电子烟和非尼古丁蒸气的电子烟不受管制。

欧盟 TPD 包括电子烟​​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含尼古丁产品。它还要求新烟草产品的制造商在进入市场前向相关机构申报其产品,并每年向相关机构提交电子烟销售年度报告。要求电子烟油中尼古丁含量不超过20mg/ml,烟弹内烟液体积不超过2ml,烟弹补充瓶容量不超过10ml,产品包装必须有儿童安全标签,并具有防篡改和防漏功能,并标有健康警告。该包装禁止用于广告和促销。

南美、中东和亚洲部分地区的电子烟市场仍未开放——巴西、阿根廷、伊朗、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对新型烟草产品监管极为严格,禁止销售、分销和进口电子烟产品。

从监管政策的发展趋势来看,各国对电子烟的监管也在不断加强,具体方法基本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增税:比如欧盟正在考虑对新型烟草增税;韩国议会正在讨论将电子烟(包括加热不燃烧产品)的税率提高到传统卷烟的标准。

二是纳入烟草制品监管:美国FDA和欧盟新的《烟草制品指令》均将雾化产品纳入烟草制品,受相关部门立法和监管。

三是制定产品标准,规范产品技术和质量:比如美国对市场上的所有产品进行严格的审核;EUTPD2 对产品的包装、规格和警告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是限制广告和渠道。例如,韩国限制销售渠道以防止未成年人与他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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