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新规避免“漏网之鱼”

2021-12-29 09:27:43

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印发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还在征求意见电子烟品牌,但结构已经大致确定。规定处处体现严控,整个电子烟产业格局被颠覆和重构。

将传统烟草专卖行为的核心精神写入《管理办法》。生产、批发、零售均持证上岗,无资质不得入内。交易严格限于新建立的渠道。外商投资扩张 生产、广告、进口都在管控,甚至烟标的采购都需要明确。

虽然有分析认为尘埃落定电子烟品牌,法律承认是个好消息,但估计大多数从业者都在担心如何获得合法身份,如何适应新规则,担心市场会萎缩,难以使用他们的手脚。

电子烟的组成部分,包括烟杆和烟弹,都属于电子烟的范畴。此前有一种说法,雾化设备属于电子产品,新规避免“漏网之鱼”。一些细分市场完全消失了。例如,业界所谓的“大烟雾”。一开始,这是一个大烟雾世界。消费者可自行加注烟油。一些老爱好者喜欢这个产品。现在市场的主流无法改变烟雾弹。“小烟”是近几年才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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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最初考虑的是尼古丁生产。《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使用人工合成尼古丁在中国市场销售电子烟,该领域被关闭。

对于从业者来说,也有积极的一面,因为目前不允许在网上销售电子烟,而且网络市​​场被一些微商和不法商所占据,扰乱了品牌渠道的布局,影响了品牌形象。此前,打击这种行为的是品牌商。既然国家大力参与,政府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缺点也很明显。根据新的渠道设置,品牌商和批发商必须在管理部门主导的统一交易市场中进行交易。当地零售商从当地批发商处购买商品,其他渠道都是非法的。品牌商原有的渠道被拆除,如果不能在新渠道中建立起控制优势,品牌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电子烟作为新兴品类,以前是自由竞争的产品,行业赢家有着巨大的领先优势。现在,在政府部门的强力监管下,电子烟即将开启新秩序,竞争可能不会那么激烈,企业竞争可控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行业或将形成新格局。在新格局下,由于不能像烟草那样宣传,渠道重要性凸显,如何在渠道上取得优势,哪些禀赋将起决定性作用尚不得而知。

目前电子烟的税收政策尚不明确,不知道电子烟的价格是否会因此而上涨,但按照原税率显然是不可能的。电子烟的发展速度会放缓,行业利润也会下降,整个行业对资本的吸引力也会下降。这也是之前很多基金没有投资电子烟的原因。巨大的政策不确定性给行业前景蒙上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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