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OEM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出台

2022-03-08 09:40:38

□ 本报记者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和“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严查未成年人卷烟行为,不断加强在线监控,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场乱象“死灰复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认真落实校园周边不设销售网点的要求,清理校园周边现有卷烟销售网点;二是严厉查处非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三是继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

校园周边禁止销售网点

很多人对电子烟都很熟悉。它是香烟的电子模仿。它不仅外观相似,而且味道和产生的烟雾与香烟相似,可以让吸烟者感觉他们在抽真烟。因此,“电子烟”近年来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行业的发展也十分红火。但电子烟并非完全安全无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2019 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仍然对吸烟者及其周围的人构成健康风险。电子烟产生的不仅仅是一些厂家宣称的“水蒸气”,它不仅含有尼古丁,还含有其他有害物质。

近年来,我国各级烟草专卖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卷烟销售网点、自助售货机等烟草销售渠道进行了清理整顿,查处了一批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案件。清理整顿网络销售电子烟和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有效治理变相变相销售的电子烟市场乱象,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卷烟侵害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受利益驱动,部分商家在中小学、幼儿园等未成年人集中地区开设实体烟店,增加了未成年人接触、购买香烟的便利性;账号、小程序等网络媒体引诱香烟传播、销售香烟;部分电子烟商发布“酷”、“健康”、“时尚”的虚假广告,引诱未成年人购买吸烟;部分商户不张贴警示牌,实施身份验证。规定有向未成年人贩卖香烟的行为。如何及时解决问题,有效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记者注意到,这份行动计划中,首先提到了认真落实校园周边不设销售网点的要求。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定距离标准电子烟OEM,明确规定校园周边距离范围。既要兼顾当地正常消费需求,又要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危害。计量标准要合理,符合一般人的认知,计量方法要简单、易于实施、易于验证。

同时,清理校园周边的卷烟销售网点库存。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零售许可证持有人存量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定期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要积极劝导校园周边持证人员自愿退出;对新址经营的,可以依法适当放宽许可条件;在原厂址经营的,许可证到期不再续签。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者,

严查向未成年人售烟

由于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销售的电子烟很容易获得,接触电子烟的青少年比例持续上升。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结果,2019年听说过电子烟的初中生比例为69.9%,电子烟使用率为2.7%。与2014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4.9和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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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对电子烟的监管要加强,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

为此,行动方案特别强调,要继续加强对互联网渠道的管控,贯彻落实此前出​​台的相关精神,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约谈电子烟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防止电子烟在互联网领域对未成年人造成危害。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贩卖香烟的违法行为,应当协调指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切实规范辖区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强证据确凿。坚持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形成震慑和震慑,引导卷烟销售网点依法经营,教育执法人员从严规范执法以文明的方式。

同时,执行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根据行动计划,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在卷烟销售网点的显着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警示标志或者专门宣传标志。督促经营者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卷烟的要求。对难以确定是否为未成年人的,严格落实身份证件查验,探索新技术应用,提高查验实效。

此外,要切实加强对烟草市场的日常监管。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运行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等手段,将校园周边区域纳入重点监管区域,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效实施”。

继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电子烟市场在中国增长明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名称或经营范围包括“电子烟、电子雾化器”的企业有4万多家。作为电子烟生产企业最集中的地区,广东电子烟相关企业数量最多,超过1.10000家。据此前媒体报道,全球90%的电子烟来自深圳宝安区,这里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基地,被誉为“全球雾谷”。

2018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电子烟行业的监管措施,特别是加强对易落入诱惑的未成年人的保护、禁止网络销售电子烟等监管措施。对于电子烟的使用力度也逐渐加强。

2021年3月,工信部印发《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决定》,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参照本条例中有关卷烟的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电子烟像香烟一样被“纳入”和管理,电子烟也被纳入控烟行列。

市场监管总局、烟草专卖局发起的行动方案,也将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列为“重中之重”,要求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约谈电子烟企业和企业. 互联网企业,压实主体责任,杜绝电子烟在互联网领域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同时,引导电子烟门店依法规范经营。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查处电子烟销售网点,登记备案。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销售网点和自动销售设备,依法查处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电子烟产品作为戒烟辅助或烟草替代品在健康问题方面并不乐观。目前,全球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采取行动禁止电子烟。在美国和许多亚洲国家,电子烟被列为“烟草制品”;在欧洲、日本、台湾、中国等地,电子烟被作为“医疗产品”进行管理。

电商渠道一直是电子烟销售的主要渠道。为此,不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电子烟OEM,一直是我国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电子烟问题的重点。

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知》,督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及时或客户;督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门店,及时下架电子烟产品;督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消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两部门行动方案再次强调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各地执法部门全面清理互联网品牌重塑、变相销售电子烟以及虚假和非法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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