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有没有危害:品牌方都尚未收到法院已立案(图)

2022-04-08 18:06:12

这种电子烟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网页截图

在严格控烟成为趋势之际,电子烟作为替代品的安全性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因发现网购平台上宣传电子烟“无害”的广告与“含有成瘾物质”的产品描述相矛盾,福禄电子烟运营商羽翼科技等4家企业提起诉讼.

7月24日,澎湃新闻从吴律师处获悉,北京互联网法院已于5月28日立案,吴某于7月23日支付了诉讼费。

本案诉状显示,本案被告共有四名,分别是持有该电子烟商标的北京宇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易科技”)和广东蜂窝电子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厂”)、销售平台北京京东三白鹿视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三白鹿视都”)、北京京东金禾贸易有限公司., Ltd.(以下简称“京东”)开具发票“金河”)。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京东三百路十渡的法定代表人为刘强东,京东金河的法定代表人为张旭。宇易科技创始人朱小牧元是锤子科技的核心成员。

7月24日电子烟品牌,京东金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澎湃新闻称,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对于这起诉讼,京东和福禄品牌均未收到法院传票,将继续关注和回应此事。

澎湃新闻曾多次联系涉案电子烟品牌所属公司玉意科技,但电话一直未接通。公司新浪微博管理层私信回复称,公司法务部正在处理此事,如有需要会联系媒体。

目前,这款电子烟还在京东平台上销售。产品介绍称该产品为新型无焦油雾化香烟,并声称该产品具有防漏油结构设计,但产品评价页面有不少消费者在第一天使用电子烟漏油.

电子烟有危险吗?产品宣传与产品描述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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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称,吴某在5月2日浏览京东时,发现FLOW京东旗舰店正在销售电子烟。对于戒烟的作用和疗效”,吴某下令购买了3支电子烟一套,并支付了299元。当日,吴某收到了产品,并获得了京东金禾提供的电子发票。

然而,吴某和爱人在尝试电子烟时感到非常不舒服,认为这与客服和京东购物页面上的广告不符。吴某在查看产品说明和外包装后发现,该产品的外包装和产品说明中声称“电子烟仍可能对健康有害,并含有甲醛、尼古丁等成瘾物质”,与广告内容相矛盾。

吴认为,被告销售的电子烟、烟弹声称含有尼古丁等物质,但未取得烟草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国家禁止通过网络销售卷烟;该产品声称添加了食品级香精,但未取得食品添加的相关批准程序,声称添加了医用级丙二醇和尼古丁盐,具有戒烟功能和效果,但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批准文号。

吴认为,被告等人向其销售的电子烟、烟弹中添加了食品级调味剂,违反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食品安全法》。

针对上述情况,吴某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京东金禾的网购合同,退还货款299元,并给予三倍的赔偿。本案必须支付的费用或其他费用暂估为5315元。

吴某的代理人之一、北京一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告诉澎湃新闻,本案中,吴某购买电子烟后,发现电子烟的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无法发挥作用。戒烟。一定是有害的,侵犯了他的知情权,涉嫌消费欺诈,于是对此事提起了诉讼。

国家卫健委拟立法监管电子烟

7月24日,京东金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澎湃新闻称,关于这起诉讼,京东和福禄品牌均未收到法院传票,将继续关注此事。事件。回复。

电子烟品牌“FLOW”由锤子0001前员工朱晓木于2019年1月创立,1月15日首次亮相锤子科技发布会,推出品牌首款电子产品烟草产品。

王振宇认为,电子烟作为新兴产品,是资本市场的热门产品。但是,我国目前对电子烟销售的监管还不成熟,也没有法律明文禁止在网络平台上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这是(在)监管漏洞。”

据央视新闻7月22日报道,国家卫健委计划司司长毛群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应高度重视电子烟的危害。目前电子烟品牌,国家卫健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烟监管研究,拟通过立法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2019年3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也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文章,认为电子烟产生的二手烟比传统香烟危害更大,是新的空气污染源。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中使用各种形式的烟草制品和电子烟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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